甲:一家食品加工厂;乙:一家大型果园。甲因业务的需要,欲购进一批菠萝和荔枝。甲的公关部经理杨昆得知后,即向甲介绍了乙。甲委托杨昆办理此事。杨昆打电话给乙,称:甲需要菠萝100斤、荔枝500斤,每斤单价分别为2元和5元。另外,附加100斤樱桃,单价为8元;如有违约,应承担答案:10%违约金。乙表示同意。几天后,乙将货送到,甲的法定代理人亲自查收。由于客观原因,乙未领到货款而返回。后因樱桃产品不好销售,甲拒付货款。乙遂诉诸人民法院。甲表示,樱桃是杨昆擅自做主购回的,菠萝、荔枝价格太高,此事应由杨昆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48条的规定,杨昆接受甲的委托具有代理权,其购买樱桃的行为属于超越代理权的行为,是狭义的无权代理行为,效力待定,但是,甲在查收货物时未提出异议,视为追认。因此,合同整体自始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