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交货时因疏忽多交了两箱货物,乙明知而受领。乙的行为属于( )。
- A.不当得利
- B.无因管理
- C.合法行为
- D.违约行为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属于基本概念分析应用题,考核的知识点是不当得利的概念及构成条件。关于不当得利的概念及构成条件的内容在此不再重复。本题中甲多交货物给乙,乙得利是没有法律上的根据的,同时乙的得利造成了甲的损失,因此构成不当得利,选项A正确;不当得利是一种客观事实,不属于行为,而选项C、D都是行为,故选项C、D都是错误的;本题中也没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事实,所以选项B也是错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