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矿井建设项目采用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方式(EPC)发包,总承包内容包括矿井、选矿厂、机修厂、矿井专用铁路线。
设计院A、施工单位B、监理公司C组成联合体1参加投标被确定为废标;设计院D、施工单位B组成联合体2参加投标亦被确定为废标;设计院E、施工单位F、施工单位G组成联合体3参加投标并中标。建设单位招标确定监理公司H为该项目的监理方。总承包方通过招标选择分包方甲、分包方乙为分包单位。分包方组织编写分包项目实施计划,报分包单位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分包方甲在组织实施锚喷巷道施工过程中发生了顶板冒落事故,其原因是隐蔽工程质量控制不严,甚至锚杆数量不足。总承包方因此下达停工整顿指令。
问题
1.简述联合体1、联合体2投标被确定为废标的原因。
2.将各相关单位填入如下图所示的关系图中。
3.顶板冒落事故的主要责任、连带责任分别由谁承担由谁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顶板冒落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隐蔽工程质量控制不严所致,请简述总包项目隐蔽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
5.指出分包方实施计划的报批过程有何不妥。
6.总承包方下达停工整顿指令是否恰当简述理由。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解析
1.联合体1投标为废标的原因:监理单位参加联合体;同一施工单位同时参加两个联合体。联合体2投标为废标的原因:同一施工单位同时参加两个联合体。
2.相关单位的关系图如下图所示。
3.顶板冒落事故的主要责任由分包方承担、连带责任由总包方承担。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4.总包项目隐蔽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隐蔽工程须经总包方施工工程师及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隐蔽;施工分包方应在隐蔽工程验收前24h通知总包方及监理人员,并按隐蔽工程验收的有关要求填报隐蔽工程技术数据及绘制简图;验收合格后由总包方施工工程师及监理人员当即签署验收报告并留存记录。
5.分包方实施计划的报批过程的不妥之处:分包方编写的项目实施计划未经总包方审查批准而直接实施。
6.总承包方下达停工整顿指令恰当。
理由:总承包方对分包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总承包方对建设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