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安法》中规定以下哪些纳入管理人员()。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A、C、D、E
解析
《香港国安法》第13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成员包括政务司长、财政司长、律政司长、保安局局长、警务处处长、本法第16条规定的警务处维护国家安全部门的负责人、入境事务处处长、海关关长和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
《香港国安法》中规定以下哪些纳入管理人员()。
《香港国安法》第13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成员包括政务司长、财政司长、律政司长、保安局局长、警务处处长、本法第16条规定的警务处维护国家安全部门的负责人、入境事务处处长、海关关长和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