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当票据权利人行使票据首次追索权时,被追索人应当清偿的款项有( )。
首次追索权的追索金额仅包括:(1)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2)汇票金额从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3)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