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税[2015]101号文件的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 A.超过1年
- B.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
- C.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 D.在6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C
解析
根据财税[2015]101号文件的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特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