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日,男,蒙古族,56岁,原任内蒙古自治区某研究所所长。2005年,乌日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将掌握的国家秘密文件非法倒卖给境外组织,情节较轻。
侦查过程中,乌日以自己不会说汉语为由,拒绝了律师的辩护,同时也拒绝回答侦查人员的讯问,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查看材料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本题考查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件。由此可知,由于本案发生在内蒙古自治区,故本案应适用蒙古族语言文字,而无须为乌日聘请汉语翻译。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等基本原则可知,辩护权是乌日依法享有的权利,依法由其行使,其当然也可以选择放弃(注意:此处还需要结合强制辩护的有关知识进行考虑),而其权利的放弃,并不必然导致其可以不承担诉讼义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所以答案为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