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承包商于某年承包某外资工程的施工,与业主签订的承包合同约定:工程合同价2000万元;若遇物价变动,工程价款采用调值公式动态结算。该工程的人工费占工程价款的35%,水泥占23%,钢材占12%,石料占8%,砂料占7%,不调值费用占15%;开工前业主向承包商支付合同价20%的工程预付款,当工程进度款达到合同价的60%时,开始从超过部分的工程结算款中按60%o抵扣工程预付款,竣工前全部扣清;工程进度款逐月结算,每月月中预支半月工程款。
问题:
1.工程预付款和起扣点是多少
2.当工程完成合同70%后,正好遇上国家采取积极财政政策,导致水泥、钢材涨价,其中,水泥价格增长20%,钢材价格增长15%o,试问承包商可索赔价款多少 合同实际价款为多少
3.若工程保留金为合同预算价格的10%计算,则工程结算款应为多少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解析
1.本例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的20%;起扣点为合同价的60%。
故:工程预付款为:2000 ×20%=400万元
预付款起扣点为:T=2000 ×60%=1200万元
2.计算应调部分合同价款;列出价格调整计算公式,计算调整价款;承包商可索赔价款为调整后价款与原合同价款的差值;合同实际价款为调整价差与原合同价之和。
价格调整计算公式:
P=P0 ×(0.15+0.35A/A0+0.23B/B0+0.12c/C0+0.08D/D0+0.07E/E0)
式中 P——调值后合同价款或工程实际结算款;
P0 ——合同价款中工程预算进度款;
A0、B0、C0、D0、E0 ——基期价格指数或价格;
A、B、C、D、E ——工程结算日期的价格指数或价格。
当工程完成70%时,P0=2000 ×(1-0.7)=600万元
应索赔价款为:
△P=P—P0=600×(0.15+0.35×1+0.23×1.2+0.12×1.154-0.08×14-0.07×1-1)
=38.4万元
合同实际价款:2000+38.4=2038.4万元
3.工程结算款为合同实际价款与保留金金额之差;本例中,保留金金额为原合同价的10%。
保留金:2000 ×10%=200万元
工程结算款:2038.4-200=1838.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