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水利工程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日期为10月20日。除临时工程外,其余为单价承包,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如下:
本工程中标人签订合同的文件包括: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图纸。
问题:
1.指出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和单价的作用。依据《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1--2007,说明钢筋制安的计量原则。
2.指出投标时,投标单位的疑问应该在何时之前提出。
3.若综合损耗系数A取6.0%,计算围堰需要的自然方数量。
4.水利工程中,施工围堰一般采用何种承包方式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解析
1.投标文件的工程量只作为投标时的共同基准,不作为施工中结算的依据,投标的单价作为施工过程中工程结算的依据。钢筋制安的计量原则是设计图示的有效重量,施工中的架立筋、搭接、焊接及损耗不予计量。
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时依据 “统一量,竞争价”的原则,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是给所有投标单位一个公平的平台,除总价合同外,这里的工程量仅作为投标的依据,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计量原则进行计量。投标的单价是工程施工中结算的价格。因此量的风险由项目法人承担,价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根据《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1--2007规定,钢筋制安的工程量为设计图示的有效重量。施工中的架立筋、搭接、焊接、套筒连接、加工及安装过程中的操作损耗等所发生的费用应摊入工程单价中。
有效工程量的思想是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重要变化,避免了施工过程中的不必要的纠纷,也是投标时应该高度关注的事项。
2.
应该于10月5日前提出。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14号),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因此,投标人有疑问应至少15日之前提出,以便招标人答复,因此为10月5目前提出。
3.
3100 ×(1+6%)×1.65/1.58)=3432m3
根据《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14]429号文)及其配套定额,每1OOm3压实成品方所需备料的自然方=(100+A) ×设计干密度/天然干密度
其中A为综合损耗系数(单位为%)。
4.
宜采用总价承包方式。因为围堰是I临时工程,是为主体工程服务的,可充分激发承包人主观能动性,体现承包人的实力,真正发挥总承包优势,有利于合同实施。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通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承包人义务和责任如下:完成各项承包工作。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指示,实施、完成全部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提供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
围堰是临时工程,且与施工期的各种自然条件和施工单位的技术、设备、人员等因素密切相关,按总价承包的方式可尽可能优化围堰的设计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