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自20X6年1月1日承包了某市区的一家招待所,承包期限两年,根据协议在承包期间不变更招待所工商登记,王某每年上交承包费20万元,年终经营成果归王某所有。20X6年1月,王某向主管税务机关上报招待所有关纳税资料,账面记录显示:20X6年营业收入2000000元,营业成本1200000元,营业税金及附加110000元,期间费用合计700000元,计算结果为20X6年发生亏损10000元。经税务机关审核,发现下列问题:(1)上报的全年营业收入中,少记了营业收入300000元和出租仓库取得的租金100000元,同时应补缴其他税费共计22000元。(2)在成本费用中共计列支工资300000元,其中包括王某每月工资5000元(属于合理范围),当年实际发生职工工会经费7000元、职工福利费50000元、职工教育经费7000元。(3)当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60000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250000元均全部在期间费用中列支。(4)20X6年3月份为其管理部门购入固定资产6台,成本60000元,当月安装投入使用,企业将其成本一次性列入管理费用。(按税法规定该固定资产使用期限5年,残值率5%)(5)20X6年12月份因管理不善损失一批库存原材料,其购入时的含税金额为117000元,同时被消防部门罚款10000元,取得保险公司给予的赔偿款80000元。以上事项未在账面上反映。(6)另外,王某20X6年6月份购买某上市公司股票,20X6年取得股息50000元,并于当年12月份卖出。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税法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解析
选项A,管理不善造成的原材料损失属于非正常损失,应通过专项申报的方式扣除;选项D,王某的工资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扣除;选项E,购置固定资产费用,税法中按照折旧扣除,不能一次性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