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工程项目,业主与承包人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中估算工程量为 6000m3,单价为 200元/ m3。合同工期为 6 个月。有关付款条款如下:
(1)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估算合同总价 20%的工程预付款;
(2)业主自第一个月起,从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 5%的比例扣留保修金;
(3)当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或低于)估算工程量的 10%时,可进行调价,调价系数为 0.9(或 1.1);
(4)每月签发付款最低金额为 20 万元;
(5)工程预付款从承包人获得累计工程款超过估算合同价的 30%以后的下一个月起,至第 5 个月均匀扣除。
承包人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签证确认的工程量见下表
【问题】
1 . 工程预付款为多少?工程预付款从哪个月起扣留?每月应扣工程预付款为多少?(5 分)
2 . 每月工程量价款为多少?应签证的工程款为多少?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多少?(15 分)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解析
1 . 估算合同总价为:6000×200=120 万元
工程预付款金额为:120×20%=24 万元
工程预付款应从第 3 个月起扣留,因为第 1、2 两个月累计工程量 900+1300>1800m3。
每月应扣工程预付款为:24÷3=8 万元
2 . 每月进度款支付:
1)第 1 个月(2 分)
工程量价款为:900×200=18 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18×0.95=17.1 万元<20 万元,第 1 个月不予付款。
2)第 2 个月(2 分)
工程量价款为:1300×200=26 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6.0×0.95=24.7 万元
24.7+17.1=41.8 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 41.8 万元
3)第 3 个月(2 分)
工程量价款为:1400×200=28.0 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8.0×0.95=26.6 万元
应扣工程预付款为:8.0 万元
26.6-8.0=18.6 万元<20 万元,第 3 个月不予签发付款凭证。
4)第 4 个月(2 分)
工程量价款为 1400×200=28.0 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8.0×0.95=26.6 万元
应扣工程预付款为:8.0 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18.6+26.6-8.0=37.2 万元
5)第 5 个月(4 分)
累计完成工程量为 6100m3,比原估算工程量超出 100m3,但未超出估算工程量的 10%,所以仍按原单价结算。
第 5 个月工程量价款为:1100×200=22.0 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2.0×0.95=20.9 万元
应扣工程预付款为:8.0 万元
20.9-8.0=12.9 万元<20 万元,第 5 个月不予签发付款凭证。
6)第 6 个月(3 分)
累计完成工程量为 6700 m3,比原估算工程量超出 700 m3,已超出估算工程量的 10%,对超出的部分应调整单价。
应按调整后的单价结算的工程量为:6700-6000×(1+10%)=100 m3
第 6 个月工程量价款为:(600-100)×200+100×200×0.9=11.80 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11.80×0.95=11.21 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 13.3+11.21=24.11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