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公司为上市公司,2×17年相关经济业务及会计处理如下:
(1)2×17年12月31日,与甲公司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约定新发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甲公司销售设备1套,价款为2000万元,分4次于以后的4年内等额收取(每年年末收款一次)。该设备生产成本为1200万元,在现销方式下,该设备的销售价格为1700万元。2×17年12月31日,新发公司将该设备运抵甲公司且经甲公司验收合格。
新发公司在2×17年财务报表中确认收入2000万元和结转已售商品成本1200万元。
(2)2×17年12月1日,与丙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将成本为850万元的一批产品,以1100万元的价格销售给丙公司,同时约定于2×18年4月1日以1300万元的价格回购。新发公司于当日将该批产品交付丙公司,丙公司验收合格并入库。
新发公司在2×17年财务报表中确认收入1100万元和结转已售商品成本850万元。
(3)2×17年11月1日与丁公司签订合同建造一项设备,合同总价款为200万元支付条款如下:①在合同签订之初支付10%的合同价款;②50%的合同对价在整个建造期间逐步收取;至2×17年12月31日,收取已收取合同价款60万元,发生成本为40万元;③剩余40%合同对价在建造完成并且设备已通过测试后支付;④除非新发公司违约,否则已支付的合同价款不可退回;⑤如果丁公司终止合同,新发公司只能获得客户按照相应进度已支付的价款;⑥新发公司没有向丁公司要求获取合同规定以外的进一步补偿的权利。
新发公司在2×17年财务报表中确认收入60万元和结转成本40万元。
假定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
要求:
根据资料(1)至(3),逐项判断新发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如果会计处理不正确,编制更正新发公司2×17年度财务报表的会计分录。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解析
事项(1)新发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该项业务系具有融资性质分期收款销售,应按现销价1700万元确认收入。
更正分录:
借:主营业务收入 300
贷:未实现融资收益 300
事项(2)新发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售后回购且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应视同融资交易进行处理,不应确认收入。
更正分录:
借:主营业务收入 1100
贷:其他应付款 1100
借:发出商品 850
贷:主营业务成本 850
借:财务费用 50
贷:其他应付款 50(200/4)
事项(3)新发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按一段期间确认收入应满足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不具有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能够补偿其已发生成本和合理利润的款项,并且该权利具有法律约束力。该项业务不满足收取款项包含合理利润的条件,应按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
更正分录:
借:主营业务收入 60
贷:合同负债 60
借:合同履约成本 40
贷:主营业务成本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