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侦破一起盗窃案件,其中有四个犯罪嫌疑人:甲、乙、丙、丁。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对下列四个犯罪嫌疑人的处理正确的是:( )
- A.公安机关认为甲在共同盗窃过程中情节轻微,不必认定为犯罪,但是觉得这种处理结果不宜由自己作出,准备侦查完毕后移送给检察机关,建议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 B.乙已被逮捕,但是查明其真实年龄是15周岁,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撤销了乙涉嫌的案件,将其释放,但未通知批准逮捕的检察机关
- C.丙被取保候审,经过鉴定,丙系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公安机关认为丙未被逮捕,因此可以不必撤销案件,侦查终结后由检察机关最终处理
- D.丁已被逮捕,在羁押过程中因急病突发死亡,公安机关未经检察机关批准,直接撤销案件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侦查中撤销案件的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及第163条的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故公安机关应当直接撤销案件,不必经检察机关批准,更不应当将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处理,故A、C两项错误。案件被撤销的,应当立即释放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故B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