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检察院接到报案电话,报案人称自己的人身安全正受到威胁,则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处理?( )
- A.告知报案人此案不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范围,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
- B.组织法警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公安机关
- C.立即依法决定立案
- D.将报案材料整理后,移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采取措施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立案材料的来源。《刑事诉讼法》第110条第3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公民向哪个具体的公安司法机关举报犯罪是没有限制的,因此公民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的任何一家举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